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4日 来源: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沈和政办发〔2020〕1号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和平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和平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教育部发布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为依据,深化集团化办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区域整体更加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19年启动新优质均衡示范校创建工作,利用3年时间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通过新优质均衡示范校的管理达标验收。到2020年底,全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95%;到2022年底,全区达到国家县域优质均衡标准,全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100%;区域内教师结构更加合理,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全区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100%;深化集团管理工作,显著缩小校际间的差距,使更多的和平百姓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义务教育底部攻坚工程

1.优化教育集团布局。

研究制定“十四五”中小学集团布局规划。2019年年底前,按照城镇化建设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变化,完善新建学校的布局规划,促进和平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探索实施中小学校建设代建制,进一步实施新建、代建中小学“交钥匙”工程。依托优质名校、结合地域实际,推进集团化办学,带动薄弱学校的优质发展。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2.健全章程助推集团优质均衡发展。

教育集团中,以名校为牵头做为集团长学校。集团长学校校长统筹教育教学管理,统筹干部教师交流,统筹教育教学改革,统筹教学质量评价等整体工作。各教育集团要研究制定教育集团办学章程、集团宗旨、管理机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等相关内容及要求,使教育集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3.依据优质均衡标准提升集团办学条件。

认真落实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等要求,到2020年确保补齐区域内薄弱校的短板。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排查,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及时新建或改造普通教室、专用教室、运动场所等教学及附属设施,配齐图书资料、教学仪器等设备。要对照标准逐校建立台账,到2022年底前达到基本配置标准。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4.继续保持全面消除大班额。

严格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执行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继续保持没有大班额的优势。到2022年,基本实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5.加强控辍保学。

依法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建立联控联保机制,完善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等制度。禁止任何妨碍学生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加强学籍管理,加大对学生变化情况的监控,有效防止学生失学辍学。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6.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随迁子女和残联儿童平等、无障碍接受义务教育。要为各类特殊学生建立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进一步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到2022年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一直保持98%以上。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7.加强校园安全综合治理。

加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教育,开展交通、消防、防震、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人身伤害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实行安全工作台账式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现重点部位监控全覆盖、一键报警点与公安部门联网。配合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械,学校门前安装防冲撞隔离装置。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

(二)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工程

8.深入发展素质教育。

教育集团成员校要围绕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内容及要求,创建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课程体系,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课程设置方案要求,开足开齐课程。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体育艺术“2+1”“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等项目,开展普及性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带动学校合唱队、舞蹈队、器乐队、书法组、绘画组等艺术团队建设。集团各校要保证每学年共同组织学科活动,艺术节、体育节等活动,努力为学生发展提供个性化服务。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9.加强劳动和实践活动育人。

配齐劳动及综合实践活动课教师,常态化、规范化、特色化开设劳动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学校+基地+N”劳动和实践育人保障工程。到2022年,要确保有综合实践活动专用教室的学校不少于50%;现有素质教育学校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新改扩建综合实践教室;整合社会资源,挖掘一批校外劳动及实践活动场所。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0.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深入落实“减负提质”措施。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平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等多个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并强化各方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方面的职责。实施弹性离校制度,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持续优化“零起点”教学改革工作,持续开展课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协同配合的监管体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监管行动。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

11.创建新优质均衡示范校。

研究新优质均衡示范校标准及评估细则,以集团的形式进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捆绑评价,着力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及辐射带动作用。到2022年底,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通过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的管理标准达标验收。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2.推进城乡协同、联动共建。

深入实施“4+100”城乡共同体建设项目,深化与康平的帮扶项目,大力实施集团化办学。创新干部培养及交流常态化机制、营造学科教师良性流动机制、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3.建立管理与评价机制。

教育集团实行月例会制度,研究建设管理、教学教研等相关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教育局对各教育集团及合作校间实行全方位、捆绑式的一体化考核评价,努力实现经过三年一周期的实践探索,使集团内部及分校教育管理与教学质量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显著提升。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4.加强集团内教师队伍建设。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全面推进教师“区管校聘”改革,配齐配足区内各学校教师,对紧缺人才可直接面向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采取定期交流、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有需要的学校流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对集团各校的培训力度,特别是薄弱学校校长的培训。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15.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

进一步优化市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开发名师课堂教学视频资料、共建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全面升级录播教室,到2022年不少于50%的教育集团实现集团内和集团间的同步课堂教学及同步教研。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区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区政府统领各委办局形成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和区教育研究中心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各集团成立管理小组,各块加强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加强各学校的党建工作,提升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2.保障经费投入。区政府形成教育领导工作小组,保证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及时足额拨付。制定《和平区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前提下,新增公用经费应向教学活动、学生活动、课程改革、教师培训等方面倾斜。

3.强化监督检查。区教育局督导科将按照本行动计划的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导。区教育局建立义务教育视导员制度,通过常态化专项视导,推动本计划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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