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和政征决字[2023]第1号)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0日 来源: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房屋征收决定
和政征决字[2023]第1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规定,现决定对地铁3号线和平区鲁园劳务市场地块实施房屋征收。
一、房屋征收实施范围
东至用地界线;西至用地界线;南至用地界线;北至用地界线(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