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开业指导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1日 来源: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创业者的需要向其介绍创业政策,为其提供创业开业指导。

服务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公民

提交材料: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服务时间:上午8:30-下午16:30(节假日除外)

服务地点(方式):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一楼四号岛90号窗口办理;A座12楼1204室;)即来即办

咨询电话:31912665;3191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