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沈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1日 来源:和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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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便于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现将《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沈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附件:《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沈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沈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