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海元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6日 来源: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沈和人大发〔2022〕5号

 关于杨海元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2022年1月27日沈阳市和平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和平区人民政府区长张德提名,经沈阳市和平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任命:

杨海元为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2年);

刘鑫宇为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关洪剑为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胡继军为和平区教育局局长;

赵永明为和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贾维威为和平区民政局局长;

张洪铭为和平区司法局局长;

金海艳为和平区财政局局长;

杨旭坤为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臧涛为和平区房产局局长;

孟繁林为和平区城市建设局局长;

董化平为和平区商务局局长;

韩笑冰为和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薛伟兵为和平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福东为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杨争光为和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莹为和平区审计局局长;

李梅为和平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文波为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军为和平区统计局局长;

钱娟为和平区金融发展局局长;

缐索为和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王纯为和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董立权为和平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万柏昌为和平区城市更新局局长。

沈阳市和平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