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海元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6日 来源: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沈和人大发〔2022〕5号
关于杨海元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2022年1月27日沈阳市和平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和平区人民政府区长张德提名,经沈阳市和平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任命:
杨海元为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2年);
刘鑫宇为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关洪剑为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胡继军为和平区教育局局长;
赵永明为和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贾维威为和平区民政局局长;
张洪铭为和平区司法局局长;
金海艳为和平区财政局局长;
杨旭坤为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臧涛为和平区房产局局长;
孟繁林为和平区城市建设局局长;
董化平为和平区商务局局长;
韩笑冰为和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薛伟兵为和平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福东为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杨争光为和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莹为和平区审计局局长;
李梅为和平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文波为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军为和平区统计局局长;
钱娟为和平区金融发展局局长;
缐索为和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王纯为和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董立权为和平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万柏昌为和平区城市更新局局长。
沈阳市和平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