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
李文生任沈阳长白岛经济区管委会处长;
李 丹任沈阳长白岛经济区管委会处长;
王 珏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晓磊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孟 阳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副局长;
于连阁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姜 军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延续);
高劲泓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晓丹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婉云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杨艳丽任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全国中任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翠华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付文丽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宋威明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军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孟繁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梅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石 妍任区金融发展局副局长;
韩 波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刘 滨任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李大为任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 军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陈 威任区城市更新局副局长;
王洪波任区城市更新局副局长。
自然免除:
张泽明区科技局局长职务;
李延年区法制局(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 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王瑞平区服务业局局长职务;
彭光磊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范俐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缐 索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方 平区国资局局长职务;
关洪剑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钱 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鹤锦区政务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王晓磊区群众投诉受理和权益保障工作部(信访局)副部长职务;
孟 阳区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于连阁区法制局(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姜 军区法制局(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 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管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丹区服务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婉云区服务业局副局长职务;
高劲泓区外经局副局长职务;
杨艳丽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全国中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付文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宋威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 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孟繁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石 妍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 梅区国资局副局长职务;
刘 滨区政务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 威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洪波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韩 波区原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区地震局局长职务;
黄福生区原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韩大庆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公证处)主任职务;
张智勇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主任职务;
张毅成区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韩 朗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 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 丹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德文沈阳长白岛经济区管委会群众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