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原同志任代理区长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2日 来源: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沈阳市和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9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七楼会议室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刘志寰同志辞去和平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高政威同志辞去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马原同志为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区长,王斌同志为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来源:和平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