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和平区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来源:和平区审计局

根据《关于2022年度和平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坚决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全面统筹抓好区人大审议意见落实,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3种方式进行,现将落实情况反馈如下:

一、 立足经济定位,加大监督力度

(一) 坚持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相统一

和平区审计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一方面,长远目标是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要保证应审尽审,坚持依法审计,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另一方面,近期目标以“六个聚焦”为着力点,突出重大问题,加大审计力度,聚力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审计监督

和平区审计局坚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审计监督。通过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审计工作在经济监督方面的专业优势和在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运行中制约和免疫作用。

二、树立科技理念,提升成果质效

(一)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开展数据调研采集

和平区审计局注重学研相促,推进数据化、信息化建设,坚持科技强审,通过“研究型+数据”的方式,开展大数据审计。将研究型审计思维贯穿大数据审计全过程,不断提升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精准使用、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的能力,为提升审计成功质效,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二) 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增强监督时效性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平区审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方式。保证及时公开到位,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增强审计监督时效性。

三、高度重视审计结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对整改事项进行了专项推进,并对整改实际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截至目前,审计查出的7类10项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财政部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部门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责成相关科室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针对“年初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有待优化”的问题,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减小预算调整幅度,增强预算编制透明度,确保预算规范高效执行,从源头上管控预算指标的实际执行。

针对“部门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的问题,财政部门仔细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与核算方式由“权责发生制”变成为“收付实现制”的改变时间结点相关,今后将严格预算管理,将可能发生的结转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针对“部门决算二级项目名称编制过于笼统”的问题,财政部门将加强对各部门预决算编制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增强各预算单位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进一步细化各预算单位项目名称,提升部门决算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延伸部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大”的问题,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特别是要将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结转的上级专项资金纳入预算,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管理。

针对“个别单位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将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于下属单位的结余资金,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统筹安排。

针对“未及时上缴房租收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23年1月将房租上缴至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沈阳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针对“保障区内义务教师培训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专题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培训活动所有减少。下一步将加大力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力争培训费用达到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违规向下属单位银行实体户拨款”的问题,相关单位将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管理,严格规范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避免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支付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针对“个别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于2023年1月起,所有公务接待报销凭证,均按规定附接待清单、公务接待函等资料,并写明接待对象信息和公务活动明细等信息。

针对“支付人员工资原始凭证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均从2023年1月起,将所有派遣人员工资表明细作为原始凭证附件纳入财务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