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8日 来源:和平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平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度和平区财政决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使用收入总量122.36亿元(含债务转贷收入债务转贷收入15.96亿元)。总支出合计122.36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可安排使用收入总量为23.92亿元(含债务转贷收入10.93亿元),支出合计23.9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41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当年收入0.11亿元,支出以及调出资金合计0.08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08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0.19亿元,支出0.1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03亿元。

二、审计评价

1、拓展收入来源,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和平区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政策因素影响,加大收入征缴力度,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以上,收入结构优化,财政保障有力。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积极盘活区内存量资产有效补充区级财力,缓解支出压力。

2、加大城建投入,全面提升城区品质。财政部门筹集资金投入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水洗公厕提升等工程,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投入资金用于进一步完善环卫绿化和其他环境整治等项目,不断提升我区精细化管理水平,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突破。

3、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健全财力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教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四项合计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有力有效保障民生福祉,进一步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1、年初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有待优化。

2、对预算单位财政工作的监督管理仍需加强。一是部门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二是部门决算二级项目名称编制过于笼统。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一是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大。二是个别单位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非税收入管理方面。个别单位未及时上缴房租收入。

3、预算支出规模方面。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不到位。

4、零余额账户管理方面。个别单位违规向下属单位银行实体账户拨款。

5.财务凭证合规性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不完整。

二是个别单位支付人员工资原始凭证不完整。

上述问题均已在对有关单位单独出具的预算执行报告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