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和平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1日 来源: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平区审计局组织开展对和平区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我区的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全面建成东北地区综合实力最强区为目标,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各项工作,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产资金,克服刚性支出需求的增长矛盾,落实各项重点支出,促进我区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总的看,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一是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制定和完善支出标准,严格按照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三公经费持续下降,同比降低12%。二是应对不利经济形势,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克服财税体制改革等政策性减收压力,加强财源建设,挖掘税源潜力,财政收入同比增长5.1%,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民生项目着力保障,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区财政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和城乡社区建设的民生方面支出。并加大环境保护、文化体育的投入力度,民生持续改善,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四是加强存量资金实时监管,强化资金统筹使用。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清查收回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结余资金7722万元,盘活财政专户等资金3.07亿元,大力支持了重点项目的支出,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7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应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因为预算编制时间早于获得上级转移支付提前告知数时间,因此提前下达的107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未编入年初预算。二是区财政对收回预算单位的结余资金7722万元,没有按照要求使用单独的会计科目进行记账,不利于清晰准确反映盘活存量资金的具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个别单位个别单位追加预算编制不准确,由于笔误造成预算指标错误。二是个别单位未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三是个别单位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四是个别单位滞留应上缴的非税收入;五是个别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存资金;六是个别单位预算支出未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执行;七是个别单位串用其他专项资金支付民生工程公厕改造款;八是个别单位虚列电费支出;九是部分单位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十是个别单位决算编制不准确。审计指出问题后,部分单位已对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