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来源:和平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平区审计局对和平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度和平区财政决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使用收入总量1,232,915万元(含债务转贷收入152,926万元)。当年支出1,232,91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可安排使用收入总量为348,943万元(含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8,313万元),当年支出348,94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3,78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96万元,支出-696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4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2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万元,支出35万元,当年结余-3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9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努力完成“六保”任务,采取多项措施应对减收压力,科学统筹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管控政府债务风险。总的看, 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是圆满完成收入预算,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区财政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积极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带来的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加强收入征管,全力稳定税源。二是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社会民生事业协调发展。区财政部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压一般、保重点、讲绩效”的支出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是精准用好中央资金,惠企利民安全高效。区财政部门对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中央直达资金21,570万元,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做到及时拨付、精准使用、安全高效,分配进度达到100%,全部形成有效支出。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1. 预算管理个别方面不规范。一是项目预算年初年末差异较大, 年初预算编制比例偏低,约束力不强。二是预算代编金额较大。代编预算的金额较大,影响预算执行效果和质量。三是年初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执行差异较大。年初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不高。

2. 预算绩效管理不够深化。经审计,预算单位在年初申请项目预算时,均能填报绩效目标,并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和批准,但就运行跟踪、绩效评价以及成果应用等方面,并未开展进一步工作,使得绩效目标并未对财政资金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年初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审计发现,个别单位年初项目预算29项,当年执行22项,7个项目未执行,年初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二是,个别项目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低。审计发现,有的单位年初项目预算中,专项当年未执行。三是部门决算编制不准确。个别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未编入年度部门收支决算。四是,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统一管理。个别单位其他应付款中专项资金,未返还财政国库集中管理。五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审计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欠款未在财务账上登记的情况;个别单位存在原始凭证登记不准确的情况;个别单位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的情况;个别单位存在收支事项在往来账核算的情况。六是,强制目录支出事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个别单位支付加油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七是,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具体事项日期晚于发票开具日期。

上述问题均已在对有关单位单独出具的预算执行报告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