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和平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来源:和平区审计局

根据《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和平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议意见》要求,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已病,防未病”的指导思想,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进行部署,并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整改进度要求,确保按时限完成审计整改工作。

为更好落实审计整改制度,区审计局初步拟定《和平区审计局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整改事项仔细逐项研究,定期跟踪督查。被审计单位深入查改,分析原因,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尽快实施有效措施,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法定约束力

区财政部门依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安排各部类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及执行的科学性、精准性,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大各部类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力度,完善财政预算编制政策、标准及定额体系,充分发挥预算编制的基础支撑作用。二是主动接受人大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督,针对预算执行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加以整改和完善。三是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程序,2019年预算执行中发生的预算调整事项,已报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查批准。

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和国家、省、市绩效管理规定及区人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同时结合审计意见,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等环节与绩效目标管理、跟踪监控、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有机统一。通过分析评价结果,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改进和提高工作措施,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进行适当调整预算。同时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收回统筹使用。

    三、高度注重审计结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区内29个相关整改单位和部门,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截至11月10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反映的6大类18项问题,基本完成整改17项,继续推进整改1项。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管理上的问题

一是关于收入预算管理不够全面的问题。由于2019年初长白管委会体制改革,区财政局将基金预算列入财政代编,造成收入预决算差异较大。今年长白管委会体制、机构改革均已完成,区财政部门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进行收入预算管理,避免出现预决算差异较大的情况。

二是关于收入预算完整性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在编制2020年预算过程中,已将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将其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切实提高其他收入预算编质量。

2.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对结转结余资金加强预算管理,在2020年上半年将结转结余资金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收回,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以达到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3.关于会计信息登记质量的问题。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对该问题十分重视,在审计期间,领导多次会议布置,并与区财政部门进行多次业务沟通,咨询专家意见,努力克服技术壁垒,在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已经整改完成。

(二)部门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均向区审计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承诺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压减各项支出,同时提高政策敏感度,密切关注要求和规定,力求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压减一般性支出,力争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二是3个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达到压减3%的要求的问题。针对这一事项,相关单位均对车辆相关支出进行认真分析,分别着手从预算不完备和修车费用高等方面进行整改和压减。

三是2个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未达到压减要求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相关单位均召开了审计整改工作部署会,经过深度分析,找出超支根源,并从预算编制水平和决算数据列报信息质量等方面努力提升。

四是无预算支出及通过事业基金和往来科目列支经费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表示,要将以前年度存量资金、以及事业单位基金完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对于突发性支出,向财政部门及时申请追加预算;并保证应纳入支出管理的款项今后不在往来科目中列支。

2.财务核算管理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存在未执行会计制度新要求的问题。责任单位已经安排购买了新版会计制度财务软件,会尽快完成旧制度转账及调整工作,争取尽快按照新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核算。

二是上级拨款收入在往来款列收的问题。责任单位在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期间,即刻进行账务处理,做好会计科目调整,第一时间已将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强制目录支出事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保证以后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办法,对打印费坚决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四是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的问题。其中一个责任单位已经进行了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另外两个单位由于2019年度收支账目均已进行年度结转,进而作出了继续与区核算中心记账人员做到有效沟通,严格按照财经科目要求记账的承诺,并会由单位报账人员定期进行账目登记检查,确保会计资料记录准确。

五是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相关单位及时与食堂承包单位对接联系,自今年起,食堂就餐餐费均已取得正式发票报销;其他单位也保证原始凭证内容填报的完整准确。

六是超过结算起点使用现金结算的问题。相关5个责任单位均表示,今后严格执行“结算起点为一千元”的现金规定限额,对于大额现金的办案经费支出、监测及裁判费用支出、伙食费支出、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支出、差旅费等各项支出采用支票、转账或打卡等合规方式支付,避免大额现金支出问题的再次发生。

七是固定资产登记不准确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经将未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全部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登记,将入账价值不准确的资产进行再次核定,订正后已经完成账目调整。

八是资产划拨手续未及时办理的问题。该问题确属历史遗留且成因复杂,经过被审计单位和资产划入部门以及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多次开会协商,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目前一台老旧车辆正在履行报废程序,另外一台在用车辆划转程序也正在办理当中。

3.收入管理方面

一是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的问题。针对该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重新缕清规定上缴时间和程序,并明确单位收费部门每月与区财政非税管理部门对账,并做好每季度检查记录,确保缴存程序畅通。

二是收支结余未上交专户管理的问题。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2020年度已将收入按月上交专户。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均如期完成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也做出了安排和承诺,下一步将按照区政府对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大跟踪督促力度,继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关键环节确保问题整改逐项、逐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