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四十二:督察组对案件复核发现,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期间,群众反映的和平区浑河北大堤路钓鱼台7号小区南门口,车辆鸣笛噪声污染问题还未解决到位。
二、整改目标
车辆鸣笛噪声问题解决到位。
三、整改措施
该区域已设置禁止鸣笛指示牌,对大堤路临时调头点进行优化,控制交通噪声产生。同时,加强该路段警力执勤,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为切实解决大堤路该处车辆鸣笛噪音问题,市、区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多次前往现场深入了解情况,探究问题产生原因,经过反复调研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一是由公安交警部门安装禁鸣提示标志;二是配合市政、建设等相关单位将该处道路原有掉头开口予以封闭;三是由辖区交警中队组织警力加强对该处的日常巡逻管控,及时纠正和取缔过往车辆乱鸣笛现象。通过落实上述综合治理措施,目前该处车辆鸣笛现象明显减少,噪音扰民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区、县(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1042758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