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0日 来源:沈阳市交通警察支队和平大队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

20219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X2LN202104230027

和平区南四马路枫景名城小区南门西侧长期有辽西物流、中铁等物流公司运货车辆占路卸货,噪音扰民,随意丢弃垃圾,污染环境。

和平区

2021年4月24日,和平区政府组织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太原街派出所、太原街街道办事处到和平区南四马路枫景名城小区南门附近进行实地调查。经查,南四马路枫景名城小区位于和平区较中心地带,附近物流公司和快递货运站居多,附近老旧小区居多,人流较大,车辆于划线停车位进行日常卸货工作时道路出行不畅,存在噪声扰民、丢弃垃圾现象。

属实

1)为保障周边道路畅通有序,交警大队立即通知所属辖区中队,联合太原街派出所调整部署警力在早晚高峰期间以及车辆出行较多的时间段进行巡逻管控。同时辖区中队长在该区域已安排固定警力对周边路面静态进行点对点网格化管理。

(2)区交警大队向上级部门申请合理规划车位。

(3)区交警大队、太原街街道办事处将联合社区对周边物流货站以及快递站等商家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及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避免占道卸货、乱扔垃圾等行为。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沈阳市和平区工作协调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9月10日至20219月20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沈阳市和平区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23312355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河北二街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