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4日 来源:长白街道办事处

辽宁省沈阳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一批

(2021年8月4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X2LN202104240069

和泓国际小区2号楼地下一层生活污水泵房噪音扰民。

和平区

2021年4月25日,和平区政府组织长白街道办事处、联合和平区生态环境分局到和平区和泓国际小区2号楼对地下一层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现场无生活污水泵房,仅有一自来水泵房,该泵房已安装隔音设施。现场调查人员在2号楼1层大厅并不能听到类似水泵发出的噪声。

基本

属实

根据《关于居民楼内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请示》(环科函〔2011〕173号)“居民楼内的电梯、水泵和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处理因这类噪声问题引发的投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长白街道办事处要求自来水公司及物业后续对水泵加强日常维护监管,避免干扰居民日常生活。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或沈阳市和平区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和平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24-23322305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河北二街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