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来源:和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和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要义,着力将大会精神落实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中。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开展专题学习,发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学习的良好氛围。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法治知识的学习理解,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健全完善了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主要领导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将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督促,制定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体系。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省率先探索“无人干预审批”模式,提高在线申报和窗口综合收件效率,让审批过程更透明,即报即批、即批即得,大幅消除自由裁量和人为干预。创新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推出“水电气”联办服务和“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打破部门和专业限制,实现事项办理“多窗变一窗、专科变全科”。全年持续推出并对外公示两批473项“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全省数量“领跑”,为企业群众实际补助近5000万元。全市率先开展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创新模式。在全市率先推出企业开办惠企“大礼包”,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服务水平,增强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重点审查文件内容是否符合上位法,是否有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等情况,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认真履行报备职责,严格遵守报备格式和报备时限,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先后3次组织人员梳理相关文件,暂未发现需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6.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

7.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未制发或承办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重大行政决策文件。

8.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优势,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由区司法局指定律师团队为我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矛盾纠纷,推进我局各项部署合法合规。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60件,提出建议60余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制定《营商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办法》《营商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营商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组织4人参加辽宁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10.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做出行政执法决定32312件,全部按照法定时限并通过和平区政务服务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议9次,作出审核决定45件,全部单独入卷;现有行政执法记录仪2台,视频监控设备50台。

11.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流程,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制定《营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评查、案卷评查与实地检查、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随机抽取案卷55本,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12.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集中学法、会前学法、网络学法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法律法规学习11次,组织法律知识考试1次。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电子屏投放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我局政务服务工作,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了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利用微信普法16次,新媒体普法6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3.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根据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流程,细化应急响应处置措施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应急演练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14.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增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危机沟通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不同突发事件的特征和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公布。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5.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主动分析研判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不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与程序,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有效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化解。共办理行政诉讼7件,胜诉4件,审理中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8次。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6.搭建“办不成事+一码监督”三级受理机制。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均开设“办不成事”窗口,并设置“一码监督”牌,制定《“办不成事”窗口工作方案》,设立平台、现场、电话三种投诉方式,及时汇集企业群众“办不成事”和监督管理问题,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解决企业群众诉求“最后一公里”。共受理诉求121件,办结121个,办结率100%。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7.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行政许可事项标准,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建设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支撑系统,聚焦只提交一次材料、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全面提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辽事通”应用水平,高频政务服务清单内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18.推进强化电子证照应用。依托沈阳市一体化平台,推出“教育缴费、异地就医”等29个具有和平区特色且“好办、易办、智能办”的服务场景,并已实现“一网六统一”。我局通过电视电话会议、专题授课等方式为驻厅单位集中培训3次。在全市率先完成区县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配置工作,共计完成87类电子证照4个证明及4个批文的电子模板,截至2024年1月5日,累计生成电子证照60.11万个。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9.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区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0.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1.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提升。行政审批业务涉及领域广泛、新出台法规较多,审批人员难以及时全面掌握。

2.执法工作队伍力量仍需加强。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少、力量单薄,与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不匹配。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责任分工及要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等职责。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由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不断强化法治意识,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12次。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并将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基地或警示教育基地现场说案明纪教育活动,通过违法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并及时公布结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行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的程序、环节、流程等。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过程,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切实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监督。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精心部署全面推进。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政策等学习纳入法治建设工作年度计划,确保法治政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定期组织学习讨论宪法、民法典、与审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出台的营商环境政策等,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组织常态化学习,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三)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依法决策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政府合同法律审查、重大项目法律论证等工作,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内审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合理、公正。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和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