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根据区司法局《关于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涉及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和平区城市建设局是行政执法主体,已进行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并在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和平区城建局在岗在编人员55人,参加执法培训考试合格人数22人。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人,2022年度法制审核案件数量9件,无法制审核纠正案件。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已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2022年,和平区城市建设局计划检查4家企业,2022年度我局根据年初制定的《2022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积极落实,检查出的问题已经现场指出并已完成整改。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涉及安全领域涉企检查127余次,对市政工程26个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查处各类安全隐患134项,年度安全领域检查实施情况年底前已报送区司法局。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6月下旬和7月下旬参加市城乡建设局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重点学习《工程质量监管》、《城镇燃气监管》、《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等,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共20余人次参加培训。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已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其中质监站48项,安全站49项,消防8项,共105项;按照和平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量权工作方案的通知补充要求,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设立为5个阶次。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共9件,已在中国信用网进行公示;作出行政许可16件,行政确认77件,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中国信用网分别进行公示。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2022年行政处罚备案总计9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1件。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和平区城建局配备8台执法记录仪,2个录音笔,2个移动存储硬盘,视频监控室1间。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我局制定了《和平区城建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落实执法责任制。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